关于成立中国核仪器行业协会
标准化工作委员会、标准化工作办公室的决定
各单位:
2015年3月11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通知中明确:培育发展团体标准。在标准制定主体上,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供市场自愿选用,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在标准管理上,对团体标准不设行政许可,由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自主制定发布,通过市场竞争优胜劣汰。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团体标准发展指导意见和标准化良好行为规范,对团体标准进行必要的规范、引导和监督。
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中国核仪器行业协会决定成立“中国核仪器行业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标准化工作办公室”(名单附后),负责规划、制定、执行中国核仪器行业协会标准化工作。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
中国核仪器行业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
主 任:李晓明
副主任:马宇箭、姜宏、吴潜、王勇、王勇(小)
成 员:吕冬宝、刘杰、李军博、王锋、王国宝、杜向阳、薛昌林、周永辉
中国核仪器行业协会标准化工作办公室
主 任:姜宏
副主任:王勇(常务副秘书长)、王勇(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李运文(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成 员:
防化院(李英男)
清华大学(吴万龙)
中核控制(杨波)
工程公司(丁世海)
镭目公司(周永辉)
七一九所(许浒)
西安核仪器厂(花锋)
广利核公司(白涛)
中辐核仪公司(程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