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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会员大会第三次常务理事会
时间:2011-03-04 来源: 文章类别:原创 作者: 分享:
中国核仪器行业协会第三届会员大会第三次常务理事会会议纪要 2009年6月12日,中国核仪器行业协会在京召开第三届会员大会第三次常务理事会,14名常务理事出席或委派代表出席了会议,2人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协会秘书长马宇箭主持。参会代表讨论了有关议题,考察了原子能研究院快堆等项目,会议取得了积极成果,现纪要如下: 一、邱建刚理事长委托霍志立常务副理事长做了第二次常务理事会工作总结和第三次常务理事会工作安

中国核仪器行业协会第三届会员大会
第三次常务理事会会议纪要

    2009年6月12日,中国核仪器行业协会在京召开第三届会员大会第三次常务理事会,14名常务理事出席或委派代表出席了会议,2人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协会秘书长马宇箭主持。参会代表讨论了有关议题,考察了原子能研究院快堆等项目,会议取得了积极成果,现纪要如下:
    一、邱建刚理事长委托霍志立常务副理事长做了第二次常务理事会工作总结和第三次常务理事会工作安排要点的报告。
    第二次常务理事会以来,协会完成了以下工作:
1. 顺利完成2007年度,民政部对协会的年检和组织机构代码的年检。2008年度的年检正在进行中。
2. 完成协会网站搭建工作,工信部已批准备案,网址为www.chinania.org。
3. 协会筹备建立协会人才库正在积极进行。
4. 协会积极发展会员,扩大协会影响力。
5. 协会秘书处就核仪器认证的条件要求,到国家有关部门进行了咨询。
6. 2008年11月27、28日,中国核仪器行业协会研讨会暨第三次会员大会第二次理事会会议在湖南衡阳南华大 
学召开。
7.2008年11月27日,在衡阳南华大学召开了协会第三次会员大会第二次理事会会议。
8. 进行核仪器行业调研的准备工作
9. 聘请中威华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协会财务进行了审计。
    第三次常务理事会要做好以下工作:
1. 要努力将协会办成规范的,在行业内有一定影响的协会
要广泛团结和发展行业内的单位聚集在协会周围,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协会要努力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改进工作方式,深入开展行业调查研究,积极向政府及其部门反映行业、会员诉求,提出行业发展和立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相关法律法规、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的研究、制定,参与制订修订行业标准和行业发展规划、行业准入条件,完善行业管理,促进行业发展。
协会要积极主动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有一定价值的行业信息和行业动态,争取政府对行业的支持,努力争取承担政府的一些适宜于行业协会行使的职能委托和适合协会做的项目。
2. 搭建协会交流平台,增强凝聚力
协会要进一步扩大自身的影响力,搞好网站,办好协会内部刊物。要开展行业咨询业务。协会要努力搭建好会员交流的平台。
3. 完成好核仪器行业调研活动
针对我国核仪器行业的现状及行业发展前景,有必要由协会组织相关单位及专家,对核仪器行业的现状进行调研,搞清核仪器行业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发展方向,以利于核仪器行业的科学发展。
4. 积极发展会员、建立协会人才库
    协会各常务理事单位,各会员单位要积极推荐发展新的会员单位,要把本单位的各方面的专家推荐加入协会专业人材库。
    经与会常务理事讨论,一致同意霍志立做的第二次常务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同意第三次常务理事会工作安排并提出了补充建议。

    二、会议听取了即将在太原召开的研讨会筹备情况,对研讨会的主题进行了讨论并原则通过。

    三、会议听取了协会财务报告并通过了报告。

    四、会议对由协会牵头组织,进行核仪器行业的调研工作安排进行了讨论,对调研的题目拟定,组织机构组成等,提出了补充意见,原则通过了调研的组织安排及内容。

    五、协会常务理事会副理事长逄京顺,因病向常务理事会提出不再担任协会副理事长一职,经协会秘书处与其所在的常务理事会单位(中核北京核仪器厂)协商,推荐中核北京核仪器厂厂长刘继平担任此职。以上建议经第三次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待经协会理事会选举后生效。

    六、会议讨论了对协会会费管理办法的修订
    在协会会费管理办法第三条中,对会员会费交纳的标准进行了规定。实践中,有的会员出于对协会工作的支持,交纳会费金额高于会费交纳标准。因此,建议对此条进行修订,表述为:“在会员单位充分自愿的基础上,高于应缴标准金额不限”。经讨论,常务理事会同意增加此表述,并按协会章程规定,报经会员大会通过。
    原会费管理办法:
    第三条 会费交纳标准:
1.常务理事会成员,每年每单位2000元;
2.理事会成员,每年每单位1000元;
3.一般单位会员,每年每单位500元;
4.个人会员,每年每人50元。
    如同一单位中有多名成员担任常务理事会和理事会成员,按担任的最高职务交纳单位会费,且同一单位不重复交纳。
    修订后会费管理办法:
    第三条 会费交纳标准:
1.常务理事会成员,每年每单位2000元;
2.理事会成员,每年每单位1000元;
3.一般单位会员,每年每单位500元;
4.个人会员,每年每人50元。
5.在会员单位充分自愿的基础上,高于应缴标准金额不限
如同一单位中有多名成员担任常务理事会和理事会成员,按担任的最高职务交纳单位会费,且同一单位不重复交纳。

    霍志立对本次常务理事会做了简短总结
1. 通过此次会议可以看出,对于办好协会,常务理事会充满了信心,各位常务理事提出了很多很好的建议和形成了共识,这必将进一步推动协会各项工作。
2. 将协会办成有影响力的协会是常务理事会今后工作的目标,各常务理事单位要为这一目标而努力工作。
3. 第三次常务理事会要努力完成本次会议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4.在不降低标准的前提下,要进一步扩大协会会员规模,要在多吸收使用核仪器的客户单位参加协会上下功夫,各常务理事要在本年度至少发展一个会员。

此次常务理事会得到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核技术应用研究所的大力支持,对此,协会表示感谢。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