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仪器行业协会第四届会员大会
第一次理事会工作情况及2014年工作安排
2014年4月23日
李晓明
五、2014年工作安排
1. 按协会章程规定,召开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根据协会章程规定,协会2014年要召开一次理事会、一次常务理事会。
2.2014年,协会要积极推进行业培训工作,要继续与会员单位联合举办培训班,上半年完成培训策划,下半年加以实施。已完成对清华大学、高能所的调研。
3. 2014年4月, 核学会举办 “核工展”,协会确定参加。
4. 2014年7月,中国机械联合会举办的“核电展”,协会确定参加。
5. 变更“核电子学与探测技术”期刊主办单位的工作将积极运作。
6. 开展行业调研活动
第三届会员大会期间对核仪器行业的调研,受到业内、外的普遍欢迎,通过调研,基本摸清了行业的现状,找出了主要不足,也看到了我们的发展和进步。但调研由于各种原因,调研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为弥补不足,常务理事会决定将此项工作常态化,不断补充和完善行业调研报告,使调研成为具有指导意义的行业精品项目。2014年,协会将进行此项活动,通过调研,探索编制行业科技发展指引,为各会员单位的科研方向提供参考,为中核集团公司和政府有关部门编制“十三五”规划提供基础资料。
7.召开行业交流会
2014年,协会要召开行业专题交流会,初步安排2014年行业交流会于11月,在海南海口举办。
8.积极准备,参加民政部评估
民政部组织对民间组织进行评估,是对协会工作的全面检查和促进,评估结果对协会也是非常重要的,可以提高协会工作的质量和知名度,因此要针对评估内容,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尽量弥补不足,争取取得3A以上的评估结果。
目前,尚待民政部就2014年的评估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9.办好协会网站
网络已成为信息发布和交流的重要渠道之一。协会领导对网络特别是网站的建设十分重视,2014年,要积极开发完善网站的作用,发布信息,同时也希望我们的会员支持网站建设,提供稿件,将网站真正办成会员交流的平台。
10.完善和建设好协会的常设办事机构
协会要继续完善和建设好协会的常设办事机构,秘书处按民政部要求设有专职工作人员,建设和完善好秘书处的各部门,制定科学合理可操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继续勤俭办协会,将协会的一切行为纳入到国家允许的范围。